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主要包括:
     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物权法》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衔接性的规定,第137条,“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的介绍,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您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我们的咨询电话是1391039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