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户籍制度改革:告别农业户口,还将告别福利差距
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概念从此成为历史,这是此次意见一大亮点。而这个亮点后面更值得期待的还有,将破除户籍性质不同导致的社会福利差异化。
“取消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的称呼还是第一步。”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任远说,取消城乡户籍限制的尝试,此前在江苏、四川、宁夏等地已有所尝试,实践证明将改革落到实处,使得农业户籍人口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成果,还需消除基于农业和非农业户籍的社会福利差距,并由此建设一个不是基于身份而是基于城乡统一的公共平等的福利制度体系。
资料显示,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以供应城镇居民定量粮为依据,来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并实行二元管理制度。这一制度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基本适应了国家对劳动力、消费品等实行计划分配的需要,在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从事非农产业人员数量大大增加,“二元”户口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此前梳理长三角地区一个县级政府的相关数据,结果显示当地城乡居民间存在33项因政策不同而产生的“待遇差异”。
“农业户口在宅基地、部分省市的二胎政策等方面享有较高的福利,但死亡赔偿、社保、医保、低保、住房、子女借读费等福利水平相对较低。”长期关注户籍制度改革的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说。
正是基于这种差异,根据交通事故相关赔偿规定,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曾经在一起车祸中双双殒命的两位受害者,正是因为户口差异,获得的赔偿金额却大相径庭。
顾骏认为,随着户籍改革进入深水区,还应破除依附在不同区域户籍上的不平等福利政策,而破除区域户籍福利不均等比破除城乡福利不均等难度更大。
如何逐渐剥离与户籍相挂钩的社会福利?任远认为,中国现阶段处于城镇化结构性改革的历史进程,户籍改革是实现“人的城镇化”的重中之重,应通过顶层设计整体推动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包括土地制度、城乡福利体制、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财政体制等方面,并以城市化与城乡关系结构性调整为目标的综合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曾经预测,1个农民工变成城市居民,政府要花2.4万元,而此次改革设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以此计算经济成本高达2.4万亿。
高昂的改革成本如何分配?《意见》明确,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
“不能只谈成本不谈效益,外来人口为城市作出的贡献大于城市付出的成本,脱离效益谈成本并不合适,应该更多地看到外来人口作出的贡献。”任远说。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陆铭指出,二、三线城市户籍政策放宽有助于促进公平,外来流动人口给城市作出了贡献,自然应该更公平地享受到城市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还能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吸引高端劳动力,有利于城市创新转型,吸引低端劳动力,有利于满足服务业的需求,缓解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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