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含乡村的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破坏的集体所有土地,如何处理?
根据《土地复垦规定》第12条的规定,企业(不含乡村的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的集体所有土地,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㈠不能恢复原用途或者复垦后需要用于国家建设的,有国家征用;
㈡经复垦不能恢复原用途,但原集体经济组织原意保留的,可以不实行国家征用;
㈢经复垦可以恢复原用途,但国家建设不需要的,不实行国家征用。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不含乡村的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破坏的集体所"的介绍,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您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我们的咨询电话是1391039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