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购买某乙一处房产,某乙是独自购买的公房产权,但某乙的儿媳妇以此房屋有其去世的丈夫的继承去世父亲的工龄份额为由拒绝腾退,王律师代理某甲起诉,庭审解决了一个工龄不属于财产形式的问题,法院判决某甲胜诉。某甲终于入住了自己购买的房屋。
    办案律师王道宽心得:,抓法律概念,理解法律的要义。

    所述案例均为北京法院的案件,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不列明当事人与法院名称,也请读者不再重复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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